《环境空气和废气 臭气的测定 三点比较式臭袋法》明年起实施!

点击次数:2136  更新时间2022-09-26  【关闭

    为贯彻《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zhi法》,防zhi生态环境污染,改善生态环境质量,规范环境空气和废气中臭气的测定方法,生态环境部2022年7月14日发布了《环境空气和废气 臭气的测定 三点比较式臭袋法》,并将于2023年1月15日起实施。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环境空气及各类恶臭污染源(包括水域)以不同形式排放的臭气的三点比较式臭袋法。

     

    国标替代

     

    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1993 年 9 月 18 日批准发布的《空气质量 恶臭的测定 三点比较式臭袋法》(GB/T 14675—93)在相应的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实施中停止执行。

     

    本标准与《空气质量 恶臭的测定 三点比较式臭袋法》(GB/T 14675—93)相比,主要差异如下:

     

    1、标准名称修改为《环境空气和废气 臭气的测定 三点比较式臭袋法》;

    2、增加了实验过程中使用的材料、仪器和设备等实验用品材质要求;

    3、增加了标准臭液贮备液和使用液的配制过程;

    4、完善了样品分类;

    5、改进了分析方法;

    6、改进了固定污染源废气样品分析数据的计算过程;

    7、增加了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8、在规范性附录中增加了实验人员要求。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环境空气、无组织排放监控点空气和固定污染源废气样品中臭气的测定。

     

    本标准测定方法是嗅觉器官测定法,不受臭气物质种类、种类数目、浓度范围及所含成分浓度比例 的限制。

     

     

     

    原理

    三点比较式臭袋法测定臭气,是先将三只无臭袋中的两只充入无臭空气,另一只则按一定稀释比例充入无臭空气和被测臭气样品供嗅辨员嗅辨,当嗅辨员正确识别有臭气袋后,再逐级进行稀释、嗅辨,直至稀释样品的臭气浓度低于嗅辨员的嗅觉阈值时终止实验。每个样品由若干名嗅辨员同时测定,后根据嗅辨员的个人嗅觉阈值和嗅辨小组成员的平均阈值,求得臭气浓度。

     

     

     

    试剂与材料

    章节

    类别

    试剂与材料

    要求

    用途

    5.1

     

     

    试剂

    甲基环戊酮(C6H10O

    优级纯

    配制标准臭溶液

    5.2

    β-苯乙醇(C8H10O

    优级纯

    配制标准臭溶液

    5.3

    γ-十一烷酸内酯(C11H20O2

    优级纯

    配制标准臭溶液

    5.4

    β-甲基吲哚(C9H9N

    优级纯

    配制标准臭溶液

    5.5

    异戊酸(C5H10O2

    优级纯

    配制标准臭溶液

    5.6

    正丁醇(C4H9OH)标准气体

    60 μmol/mol

    嗅觉阈值检测

    5.7

    材料

    活性炭

     2.5 mm~5 mm

    无臭空气净化装置

    5.8

    分子筛

    分子筛

    无臭空气净化装置

    5.9

    有证标准溶液

    无臭液和标准臭液溶剂

    液体石蜡

    附录B,用于嗅辨员的嗅辨测试

    坛墨产品编号

    BW903033-YTSL(套标)

    5.11

    甜锅巴气味/标准臭使用液

    液体石蜡中3-甲基环戊酮

    花香/标准臭使用液

    液体石蜡中β-苯乙醇

    成熟水果香/标准臭使用液

    液体石蜡中γ-十一烷酸内酯

    粪臭气味/标准臭使用液

    液体石蜡中3-甲基吲哚

    汗臭气味/标准臭使用液

    液体石蜡中异戊酸



    仪器设备 

    章节

    设备名称

    要求

    6.1

    真空瓶和采样袋

    按 HJ 905 恶臭污染环境监测技术规范要求

    6.2

    抽气真空泵

    按 HJ 905 恶臭污染环境监测技术规范要求

    6.3

    真空表

     

    量程0.1 MPa0 MPa,小分度值低于或等于5 kPa,精度小于或等于 2.5 

    6.4

    真空瓶与真空处理装置

     

    真空瓶与真空处理装置由真空瓶、抽气真空泵、真空表、气量计和连接管等组成

    气量计材质应选用无味材料,连接管应为聚四氟乙烯(PTFE)材质或其他无味无吸附材质短管

    6.5

    气袋采样箱系统

    按 HJ 905 恶臭污染环境监测技术规范要求

    6.6

    采样袋连接头

    不锈钢或聚四氟乙烯等无味无吸附材质

    6.7

    采样管

    按 HJ 905 恶臭污染环境监测技术规范要求

    6.8

    空压机

    按 HJ 905 恶臭污染环境监测技术规范要求

    6.9

    无臭空气净化装置

    无臭空气净化装置由分气器、玻璃瓶、活性炭、分子筛、气 体分散管、供气量调节阀和连接管等组成

    6.10

    配气衬袋

    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PET)或聚氟乙烯(PVF)等无味材质

    6.11

    注射器

     

    硼硅玻璃材质,型号包括 300 ml100 ml50 ml10 ml5 ml1 ml500 μl100 μl

    6.12

    注射器针头

    不锈钢材质,针头直径选择 1.2 mm0.9 mm0.6 mm

    6.13

    嗅辨袋

    容量 3 L,选用 PET 或 PVF 等无味材质

    6.14

    嗅辨袋连接

    硼硅玻璃材质

    6.15

    硅胶管和硅胶塞

    硅橡胶材质

    6.16

    配气系统连接管

    PTFE 材质

    6.17

    天平

    实际分度值为 0.1 mg


    实验与分析

     

    章节

    实验步骤

    实验过程

    7.1

    环境空气和无组织排放监控点空气采样

    采样操作执行 HJ 905 中有关规定

    7.2

    固定污染源废气采样

    采样操作执行 HJ 905 中有关规定

    7.3

    样品保存与运输

     

    样品应避光保存,并在 24 h 内进行测定

    样品保存与运输执行 HJ 905 中有关规定

    8.1

    实验员选取

    配气工作2名,且未参加臭气样品的现场采样

    环境空气和无组织排放监控点空气样品分析由6名嗅辨员组成

    固定污染源废气样品分析至少4名嗅辨员组成

    8.2

    配气衬袋选取与换装

    /

    8.3

    嗅辨气袋的制备

    无臭空气嗅辨气袋由空压机和无臭空气净化装置制备

    嗅辨气袋可选用压力稀释法制备,见附录C

    8.4

    样品分析

    分析稀释梯度:样品分析稀释梯度按表1、表2执行

    初始稀释倍数确定:配气人员将配制的一组梯度嗅辩气袋中选出能明显嗅出气 味又不强烈刺激作为初始稀释倍数

    嗅辨员嗅辨:对每组3支A、B、C进行嗅辩,挑出注入臭气样品并记录

    9

    结果计算与表示

    /

    坛墨产品:BW903033-YTSL(套标),产品详情

     9.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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