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照品:
用于鉴别、检查、含量测定和校正检定仪器性能的标准物质;
对照品由国家药品检定机构审查认可,其标准应不低于制品的质量标准。
供试品:
用于生物检定、抗生素或生物药品中含量或效价测定的标准物质,以效价单位(U)表示。文献中常将2种概念混淆,认为对照品就是标准品,是1种物质2种提法而已,造成错误的原因,可能是有的药品既有对照品,又有供试品。
供试品管理应遵循如下原则:
在遵循GLP规范的基础上,对供试品实施总量控制、条件控制及过程控制,但是,在实践操作中,由于涉及的环节、牵涉的部门及人员众多,如何实施供试品的有效管理,是摆在管理者面前的重要问题。
供试品的保存:
保存是否得当是保证供试品质量的关键因素,其保存条件必须达到委托方的要求。如何防止供试品的污染、混淆,都是管理的重点问题,确保保存条件的一致性和可控性,建议使用药品保存柜替换普通冰箱,配置带报警装置的温湿度记录仪,对保存场所的温湿度实施24小时记录监控。
应当制定详细的应急预案,预案应包括供试品的转移、异常情况的报告、异常情况的记录、供试品的检测等步骤,确保在温湿度条件超出控制范围时供试品的质量。
为防止供试品的混淆和污染,应将供试品、对照品分别存放在独立的房间,使保存设施相对独立。
由于实施安全性评价研究的供试品、对照品大多没有规范的包装,建议在对供试品统一标识的基础上,再进行二次独立包装,以防止交叉污染、包装破裂等现象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