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物质主要用于测量仪器校准,分析方法确认与评价,测量过程质量控制及技术仲裁与认证评价。
本标准物质适用于校准分光光度计波长的检定和校准。
本标准物质以纯度经准确定制的高纯氧化钬,优级纯高氯酸和符合国家水标准的纯水为原料,在(20±3)°C的条件下采用重量-容量法准确配制而成。
本标准物质以配制值作为标准值,吸收波长参考值是氧化钬溶液固有采用分光光度法进行量值核验。通过使用满足计量学特性要求的制备方法,测量方法和计量器具,保证标准物质的量值溯源性。
25℃下标准物质的波长参考值为(光谱带宽2nm,光程1cm)扩展不确定度(k=2):0.50nm
序号 | 波长/nm | 序号 | 波长/nm |
1 | 241.13 | 2 | 278.10 |
3 | 287.18 | 4 | 333.44 |
5 | 345.47 | 6 | 361.31 |
7 | 416.28 | 8 | 451.30 |
9 | 485.29 | 10 | 536.64 |
11 | 640.52 |
依据JJF1343-2022《标准物质的定值及均匀性、稳定性评估》,对分装后的样品进行随机抽样,对溶液浓度进行均匀性检验,稳定性考察。结果表明,本标准物质均匀性,稳定性良好。
本标准物质量值自定值日期起,有效期12个月,研制单位将继续跟踪监测该标准物质的稳定性,有效期内如发现量值变化,将及时通知用户。
1.包装: 本标准物质采用高密度聚乙烯(HDPE)瓶包装,100mL/瓶,移取或稀释时请以移液管量取为准。
2.运输和贮存:常温运输,运输时应避免挤压,碰撞;常温,置于阴凉处贮存。
3.使用: 使用前应恒温至(20±3)°C,并充分摇匀。开封后存放时间不能超过3个月。使用中严格防止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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